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记者林靖报道:学生哈唯状告中国音乐学院伤害赔偿—案终于在今天开庭,双方在法庭质证阶段就唇枪舌箭相互抢白。哈维指责学院的教师在对自己进行声乐培训时教法不当,且坚持该训练,使自己严重失声后得不到恢复,乃至毁了嗓子,前途无望。
此次开庭,哈维变更了原先的诉讼请求,把最初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1305.20元,并承担诉讼费,改列出一长串赔偿项目,包括:嗓音治疗费、咽音治疗费、治疗时的住宿等费用,钢琴使用费、误工费,和250万的精神损失费,这令在场人士颇感震惊。哈维说,250万元算多吗?我的艺术生命已毁了,前途在哪儿?
哈维说,1996年9月,我以河北省主科(声乐)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中国音乐学院的音教系主修声乐,接受该系教师的声乐训练和声乐教学方法。1996年11月26日下午四时,我去上声乐课,上课过程中,就感到嗓部不适,下课后,情况愈发严重,到晚八时左右,我已完全失声,我立刻前往本系声乐教授张畴先生家中,他让我马上向系领导反映,并要检查声带,因我当时不能说话,只能先回宿舍休息。第二天,我作了声带检查并向系领导说明了情况。因感到不适应其训练和教学方法,我向系领导提出更换主课教师,被告知,中途更换不行,让我休息两周后继续上课。虽然我在上课过程中常感到嗓部不适,也不断反映给老师,但系方不予理睬,我不得不坚持到学期结束。
1997年3月2日,第二学期开始时,我请求系里为我安排有经验的教师帮我调整和治疗,但遭到拒绝,我联系的外系教师建议我去检查,检查结果为“声带水肿”。我再一次向系里提出更换有经验的教师帮我进行嗓音治疗,但又遭拒绝,系里只让我无限期禁声,停止了我的声乐课,同时拒绝提供任何治疗措施,使我所患的“声带水肿”由于纤维增厚而发展成“声带小结”。我把北京医科大学专家门诊和51354部队医院出具的“声带小结”诊断证明交给系主任和负责声乐教学的领导,要求提供嗓音治疗,但又一次遭到拒绝。系领导认为我是为替换教师而有意撒谎和伪造病情,待亲自陪我到校嗓音研究室检查被证实是“声带小结”后,还是让我无限期禁声,从此对我不闻不问。
患“声带小结”对我来说就像弹钢琴断了手指一样,是异常残酷的事实。到目前为止,我的嗓子不仅没有任何好转,我更因得不到治疗而被迫放弃一生的追求。
被告律师当庭指出,哈维的说活和事实有很大差距。她是1996年11月26日上声乐课时失声的,之后经校医检查数次,在1997年1月18日放假前医生曾几次诊断,认为“正常”。但经过了一个假期,其声带又出现水肿,也就是说,在放假期间,哈维是否曾自行做过什么声乐训练就不得而知了。而她提出的那么多赔偿数额,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
但哈维反驳说,1997年3月6日看病时,校医就指出“你应该改变你的发声方式,你的发声方法是有错误的。”至于赔偿数额,我是有依据的,250万元精神损失费也不是凭空造出的,父母辛辛苦苦培养了我十几年,现在我的前途毁了,将来怎么办?我甚至有自杀的念头,而我被单位开除后,以后的治疗又由谁来管呢?
在长达四个多小时的庭审中,双方各持己见。据悉,此案将于近日再次开庭审理。